法律法规
所有信息

深圳经济特区职工伤、病、残劳动能力鉴定暂行办法

发布时间:2011/12/16 9:57:45    点击:3159
第一章 总则



第一条 为适应经济体制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发展的需要,正确开展职工伤、病、残、职业病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,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》和国家劳动人事制度改革规定的精神,结合深圳经济特区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
关联法规:国务院部委规章(1)条
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经济特区企业(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、内联企业、区以
业务标签:南京律师 法律顾问 南京律师事务所 南京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 遗产继承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金融律师 南京涉外律师 南京债务追讨律师 南京房地产律师
法律咨询在线咨询

咨询问题提交给我们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