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咨询
法律咨询

劳动关系跨越新旧法,经济补偿如何计算?

咨询时间:2024/6/21 8:56:58    点击:713

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,依照本法第 46 条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,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。

本法施行前,按照当时有关规定,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,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。

也就是说,劳动关系跨越新旧法的,以 2008 年 1 月 1 日为分界线,2008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工作年限按照旧法规定计算经济补偿,2008 年 1 月 1 日之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经济补偿,分别计算,再合并相加。


业务标签:南京律师 法律顾问 南京律师事务所 南京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 遗产继承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金融律师 南京涉外律师 南京债务追讨律师 南京房地产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