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咨询
法律咨询

协商解除劳动合同,由谁先提出?

咨询时间:2024/6/17 10:48:07    点击:1658
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 36 条规定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
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同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一样,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。

但是,哪一方首先提出解除的请求后果完全两样,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请求的,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;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,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

业务标签:南京律师 法律顾问 南京律师事务所 南京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 遗产继承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金融律师 南京涉外律师 南京债务追讨律师 南京房地产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