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咨询
法律咨询

单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吗?

咨询时间:2024/6/17 10:30:50    点击:754
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 31 条规定: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,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。

此外,《劳动法》第 41 条规定: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,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,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。

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,但是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。

《劳动法》第 38 条规定: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。

对企业违反法律、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,劳动者有权拒绝。


业务标签:南京律师 法律顾问 南京律师事务所 南京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 遗产继承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金融律师 南京涉外律师 南京债务追讨律师 南京房地产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