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<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>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》第三条规定,津贴包括: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;保健性津贴;技术性津贴;年功性津贴;其他津贴。
补贴包括: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,如肉类等价格补贴、副食品价格补贴、粮价补贴、煤价补贴、房贴、水电贴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