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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独资企业诉讼主体应当如何确定? 南京公司律师,企业改制律师,企业并购律师

发布时间:2012/1/5 16:30:00    点击:6055

【案例】

    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,诉讼前投资人已经死亡,原告起诉了个人独资企业和投资人的几个继承人。诉讼中,继承人均表示 放弃继承。根据《个人独资企业法》这种情形企业应该解散,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清算。现在诉讼中遇到的问题是:  (1)企业的诉讼文书无法送达,要不要公告送达?(2)有人提出该企业既然出现解散情形,应当驳回原告的起诉,要求他申请法院进行清算。(3)原告提出来,继承人中有一个是投资人的妻子,可以作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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